(1)使用于UPS或停电照明设备中之电池是长期处于充电状态,须购买品质较佳之电池,以免须到用时电池已过充电损坏无电力;
如发现电池有膨胀现象者大致为电池过充电,过充电情形大致为设备之充电系统有问题,长期充电电流皆未下降致电池接收过多电流而失水膨胀,系电池品质不良,内部零件腐蚀过快,致电池充电接收不良,长期须充电致过充电。
(2)使用于UPS或停电照明设备中之电池,如在使用后未插电或长期停电未对电池作充电,则电池会因电气用品长期负载而过放电。
(3)车辆之过充电:应该检查Regulator之充电压及充电电流。如果规定电压为14.4V时,量得电池电压若为15V以上,则表示电池易发生过充电。
*过充电之现象:
(1)电池水比重异常高。
(2)电解液混浊。
(3)极板腐蚀。
(4)水份消失较以往快很多。
*过放电之现象:
电池水比重异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