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投顾牌照,法人股一起给,价格合适
有人说:三五年之后,中国公募基金的规模就要突破三十万亿,超过英国成为二大公募基金市场。其实都不用有人说……这个趋势已经很明朗了。
决定一个行业行为的就是这个行业利益分配的规则,在公募基金市场这个利益分配的规则就是基金相关费用的分配。
销售渠道:(1-1.5%)认购费/申购费、(0.5-1.5%)管理费部分的50%;
基金公司:(0.5-1.5%)管理费部分的50%
渠道就分为,传统银行渠道与互联网渠道,两者的本质区别就是银行的认/申购费不打折,互联网渠道打一折(也有打0.1折的)。反映在行为上的差别就是不打折的渠道鼓励客户频繁交易赚手续费,打折的渠道基本就是基金超市模式,客户愿意买就买、愿意卖就卖。
当然,近开始发投资顾问牌照了,其实就是可以收投资顾问费了,有些基金、证券公司模式就是交了投资顾问费了就免申购赎回费了,这个对于之前的模式的确是一种进步,该不该给个人发投顾牌照陷入困境。就是雪球上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个帖子,非常值得记录的一件事:
讨论的起因源于:
大家对于投资顾问的能力产生了质疑,在我看来这些名义的投资顾问还是卖新基金,就不是投资顾问了?
上面两个发言估计都是业内人士,该我业外人士发言了:
困局就是如果给平台发投资顾问牌照的结果:
屁股决定脑袋,没钱一切都没有。也跟考核有关,考核的人,都是年度月度,你有多少客户不重要,重要是你给公司创造了多少利润。
如果给个人发放投资顾问牌照的问题就是:
鱼目混杂不好管理!
历史总要发展的,办法总比困难多!
美国的个人可以有FA资格,挂靠平台独立展业,跟平台之间是合伙人关系,非雇佣关系(发工资的雇佣关系一定是有KPI的,公司的KPI给给股东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