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一家全国性保险公估公司
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到现在没有任何保监局处罚,目前存续业务不多;
公司对外没有任何借款和担保,且无任何异常记录;
股东构架两个自然人股东;一个法人股东;
注册资本金200万(实缴),托管资金20万;
交易方式:直接对接转让方,股东需具备公估师资格(股东和其余公估师可协商短期挂靠);
备案时间:2017年;
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检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