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转让且注册会计师合伙人都转让:
前期准备
确定转让意向:转让方需明确自身转让意愿,确定转让的原因、时间等基本要素,梳理事务所的资产、负债、业务等情况
尽职调查
转让方调查:受让方对转让方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调查,包括财务状况、业务范围、市场口碑、未完成项目等,重点考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的专业牌照、执业经验、职业道德记录等,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受让方审查:转让方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经济实力、行业经验、管理能力等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有能力承接会计师事务所并保障其后续稳定运营
协商与协议签订
协商谈判:双方就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的转让条件、员工安置、客户资源交接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协商,寻求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转让协议:在达成一致后,签订详细的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审批与过户手续
提交申请材料: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广西当地的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转让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变更的申请材料,包括转让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正案、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变更申请表、新合伙人的资格证明等
部门审批: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查转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审批通过后出具同意转让及变更的批复文件
工商税务变更:凭相关部门的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企业法人变更、股东变更、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变更等,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交接与整合
资产与业务交接:转让方按照协议约定,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固定资产、财务资料、业务档案、客户信息、正在进行的项目等移交给受让方,并办理详细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人员整合: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及其他员工正式转至受让方名下,受让方需妥善安置员工,根据自身管理模式和业务需求,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和整合,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