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旅行社出境旅行社转让的相关内容:
转让条件
牌照要求:转让的旅行社须已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或暂停
经营要求:需经营满一定年限且无重大违法违规及xingzhengchufa记录等,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满两年的国内旅行社,方可申请升级为出境旅行社
人员要求:至少拥有 3 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并正式挂靠于公司名下
资金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 万元,并且要按照规定交存 140 万的质保金,部分城市可以使用保险替代
场所要求:有固定的商用经营场所,该场所要具备开展旅游业务的条件及设施
转让流程
前期沟通与意向确认: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转让事宜进行初步沟通,明确双方的意向和需求,包括转让价格范围、交易方式等
尽职调查:
受让方对转让方的旅行社进行全面调查,包括财务状况,如审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务记录等,查看是否存在未清偿债务、税务纠纷等。
审查经营情况,如业务范围、业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市场份额、客户资源、业务口碑等,分析其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核实人员情况,如导游及其他员工的牌照、从业经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保缴纳情况等,确保人员牌照符合要求且无劳动纠纷。
排查法律风险,检查公司是否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行为,以及相关许可证、牌照证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协商与协议签订: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交接时间、员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重要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审批与变更手续:
向广西当地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转让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等,等待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备案
凭相关部门的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企业法人变更、股东变更等,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许可证的变更,确保受让方合法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牌照
交接工作:转让方按照协议约定,将旅行社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客户资料、业务合同、旅游路线等移交给受让方,并办理详细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妥善处理好原单位人员问题,如员工安置、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等